2024年度上海市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比例和月缴存额上下限进行了调整:
自2024年7月1日起,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由2022年的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3年的月平均工资。
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36921元,最低不低于2690元。
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7%,单位可以自主确定具体比例。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各1%~5%。
月缴存额由缴存基数乘以单位和职工本人的缴存比例之和得出。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168元,下限为376元(缴存比例各7%)。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692元,下限为270元(缴存比例各5%)。
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参照执行
◀社保缴费工资申报数据可与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共享,减少单位重复填写。
◀若单位已完成基数调整,且有职工工资超过2023年度上限,市公积金中心将自动重新调整并通知单位。
◀单位在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可以变更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