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布首部职称评审监管办法 强化评审公正性发表时间:2024-09-06 17:42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和众优成 服务包括:猎头服务、人员外包、人事代理、残疾人就业、人才落户、灵活用工等。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式印发了《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我国职称评审监管工作迈入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这是我国首次从国家层面出台的职称评审监管文件,对于提高职称评审的质量和公平性,保障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明确了监管的重点对象,包括申报人、评审专家、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等三类个人主体,以及评审单位和申报人所在单位这两类单位主体。这些重点对象在职称评审过程中的行为将受到严格监管,以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申报人:是否存在虚假承诺、材料造假等情况。 评审专家:是否公正履行评审职责,是否存在利用专家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情况。 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审核材料,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提供便利等情况。 评审单位:是否规范开展评审,是否存在借职称评审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情况。 申报人所在单位:是否按规定审核、推荐申报材料,是否存在放纵或协助弄虚作假等情况。 在监管方式上,《办法》提出了随机抽查、定期巡查、重点督查、质量评估和专项整治等多种监管手段,形成了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这些监管方式将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职称评审中的问题,提升监管效率和效果。 监管方式包括随机抽查、定期巡查、重点督查、质量评估、专项整治等。 对于违规行为的惩处,《办法》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对个人违规行为实行信用管理,失信行为将作为申报评审职称或参与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参考,严重失信行为将纳入失信黑名单并依法予以惩戒。 对单位违规行为采取提醒、约谈、暂停评审、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收回职称评审权限等处置措施。 对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该办法还将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化评审机构列入监管对象,并针对与职称评审无关的中介等社会机构假借职称评审名义开展的违法违规活动,要求地方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处置,以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发布,是我国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它将有助于构建一个更加公正、透明的职称评审体系,为推动我国人才队伍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ND 和众优成是国内资深的人力资源服务商,公司总部位于上海,服务覆盖全国200多个城市,累计服务人数超 60000多人次。 和众优成以服务和创新改善员工体验,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整体化的人力资源解决方案,服务包括:猎头服务、人员外包、人事代理、残疾人就业、人才落户、灵活用工等。 和众优成始终秉承“不断创新、追求卓越“的服务理念,以企业和个人需求为导向,帮助企业引进人才,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降低用工风险,节省运营成本,提优增效;帮助个人获得就业和创业机会。 咨询热线: 18019766638 邮箱: Enacao@hr-acs.com |